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2011〕33号)有关规定,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共61人)
1.市农业局(4人):罗雁新、郭旭俊、韩敏、李娅莲;
2.市计生局(2人):高红、林利;
3.曲靖日报宣威记者站(1人):秦玲玉;
4.市住建局(4人):廖光恒、杨万周、缪娅梅、熊威;
5.市环保局(2人):高瑾、张斌;
6.市卫生局(42人):王春梅、马采双、严丽团、张丽芹、李丽红、李琼娥、浦志云、吴娅芳、樊琼芳、张蓉萍、王志明、符宁耘、王美丽、朱娜、马倩、凡粉华、马丽、陈丽苏、桂俊邦、徐红波、秦美莲、桂俊浩、贺飞、王金文、徐彦波、马丽、王青、王琼、邓福珍、张忠顺、张敏、范江、廖荣萍、李在贵、徐香连、赵红春、刘凡、尤英、夏海峰、黄丽华、廖丽芬、阚菲;
7.龙场镇(3人):黄初礼、范亚晖、肖良高;
8.东山镇(2人):任彪、朱天才;
9.务德镇(1人):付俊。
二、体检时须带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未就业保证书(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已婚人员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宣威市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生源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7张。
三、体检时间
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
四、体检标准和收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收费按体检医院规定执行,暂收250.00元,多退少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毕业生须于2011年11月26日上午8:00准时到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大门前集中,再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逾期责任自负。
2.体检前须空腹。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加考核。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