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公开考试定编定岗公告
为解决原鲁甸县第三中学仍在顶岗(支教)教师人编分离等问题,结合相关学校学科紧缺情况,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考试(笔试)的方式进行定编定岗,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87个)
岗位设置见附件:《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公开考试定编定岗岗位设置表》。
二、定编定岗方式
采取公开考试(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工资手续在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未定编定岗的87名教师。
(二)条件
1.具有岗位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
2.原招录岗位学科与本次设置岗位学科一致。
四、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鲁甸县教师发展中心(学生资助中心)。
3.报名时,参加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标准电子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4.每位考生按科目岗位报名,报考科目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定编定岗考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二)笔试
1.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类,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每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总分300分。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2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地点:鲁甸县第一中学立志楼。
4.成绩公布:定岗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同一科目岗位考试成绩高低在“鲁甸教育”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岗位确定
(一)根据同一科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同科目岗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按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多的优先选岗,若上述条件都相同,则加考面试确定。
(二)无考试成绩者由县教体局根据乡镇学校学科紧缺情况进行定编定岗。
(三)选岗工作结束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编定岗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定岗人员到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定岗资格。
(二)定岗人员工作调动后,岗位竞聘、职称申报等按调入学校方案执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省市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附件:原鲁甸县第三中学教师公开考试定编定岗岗位设置表
鲁甸县公开考试定编定岗工作领导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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