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的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此类人员需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开具低保证明);
3.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泸水市户籍。
三、工作地点:泸水市人民法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6月30日下午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泸水市新城区六号苑6-S-08)
2.网络报名:QQ邮箱328799107@qq.com
(三)联系方式:
1.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和学成19988796476。
2.报名材料:报名表(如下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符合报名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明:网络报名材料均用“姓名+报考单位”命名并放至一个文件夹上传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审查完后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五、面试和体检:
(一)由泸水市人民法院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
六、使用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和泸水市人民法院部分发放两部分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泸水市最低工资标准。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经筛选简历以后根据择优原则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人民法院委托泸水智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负责招聘,未尽事宜,由泸水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九、本次招聘全程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监督。
泸水市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YnitQV6ooYiVHsdaayz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