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2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机关科室相关辅助工作。
(三)工作地点: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昭阳区锁营路283号)。
三、岗位要求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营业执照或担任公司监事、董事、经理、股东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薪资待遇为1920元/月,转正后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购买社会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昭通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始终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自带健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ztszwjbgs@163.com。联系电话:0870-2839376。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均为“姓名+报名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聘用对象报经昭通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与考核。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将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四)本通告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fcV7Glq38XUrPnxoJSn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