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2011-10-24来源: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宣威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2011]33号)文件要求,制定宣威市201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一、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列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内容及面试题目

面试内容为拟招岗位实践技能操作,采用口述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题参照笔试题型,给定标准答案,按步骤打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20分钟以内。

三、设置面试小组

根据拟招岗位面试人数,下设三个面试小组。

四、确定面试考官

按1:3的比例由面试领导小组从今年没有招考岗位的医疗单位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每一个面试小组设考官9人,考官确定后,通讯工具收交监察局领导暂管,待面试结束退还本人。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1人,由面试领导小组临时指定。

五、考生管理

考生统一集中地点,统一收交通讯工具。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由领导小组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并指定专人宣布待考纪律和进入考场的有关规则。面试过程中,面试对象只能报顺序号,不能透露报考单位和自己的姓名,否则扣减面试成绩10分。

六、面试计分

面试由组长读题,但不作任何答题提示。为便于考生弄清题意,面试时将无答案的考题复印一份给考生看,答题结束交考核组长。面试考官实行实名制打分。每个面试小组设统计员2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的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面试成绩由面试组长当场宣布,即下一个考生考核完毕,宣布上一个考生的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宣布单一式两份,由考生签名认可后生效,一份交统计员,另一份交考生自己保管。

七、选拔录用办法及程序

1、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2、依据面试对象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免笔试的面试对象,依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3、拟聘用人员须经市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再按分数从参加本岗位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5、紧缺急需专业只有1人报考进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用。

6、面试领导小组将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

7、审核并办理就业手续。

八、面试监督

面试小组设固定监督人员2人,由领导小组安排纪检监察、纠风办的同志负责现场监督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单位面试对象的监督,整个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宣威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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