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招聘岗位中规定需要的资格证书、证件。
2、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从业年限证明、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考
(1)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过业保证书、生源地县级及其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过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2)未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辞职或解聘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人事)档案。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