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土地登记代理人及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2013-09-04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9月4日网上正式发布,请考生根据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土地登记代理人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00 6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计量师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120 72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或错填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成绩管理部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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