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洪市委政法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景洪市委政法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普通公益性岗位1名(后勤)。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景洪市辖区内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景洪市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按规定不能聘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
1.招聘信息发布。
2.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景洪市委政法委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通知其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职业素养进行考察。
5.确定拟试用人员。
(1)通过面试人员办理试用期入职手续。
(2)确定试用期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6.聘用。由景洪市委政法委通过面试、考察试用,择优聘用,聘用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上班地点、时间和待遇
(一)上班地点:景洪市嘎兰中路59号;
(二)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双休;
(三)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规定的普通岗位2850元/月执行(含个人缴纳的五险部分)。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一)报名方式:公益性岗位有意愿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携带《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到景洪市委政法委政工室306室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前,除周末和节假日。
(三)联系电话:0691—2585869。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wrZt94eZO0oFkjL-XgGNQ